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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但不合法,「愛心」遭遇問責尷尬。對此,長期致力於兒童問題研究的鄭州大學應用學研究所所長張明鎖(見圖)連發質問:早在80年代便開始提社會福利社會化,為什麼到現在還不開放民間辦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承諾「十一五」結束要基本實現在每個地級市以上城市都建立一所以上的綜合性兒童福利服務機構。為什麼直到現在還有許多地市沒有?政府為什麼說到做不到?
張明鎖呼籲,政府要負起責任,從財政上解決這一問題。他說不能將一切責任都推給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沒有錢,向財政部門要錢也存在難度。「很多時候是因為錢不到位,錢使用不當,才導致很多政策沒辦法落實或者落實得不好。」
蘭考縣民政局副書記李美姣介紹,以前,縣裡全都沒有福利院,也就是到了「十二五」規劃裡,才要在縣一級普及福利院建設。2011年9月蘭考民政局提交關於建社會福利中心的請示,預計總投資213萬元,2012年9月批下來90萬元,到現在這個項目還沒有建起來。
公辦機構普遍現資源緊張
同時,公辦兒童福利機構以及工作人員都相對匱乏。「現有的一些福利院,特別是一些中小型兒童福利院,都普遍出現資源緊張和工作人員緊張的狀況。」
記者從鄭州市唯一一家公辦兒童福利院了解到,目前該福利院共有床位400張,但收養的兒童已經達到近800名。「因此有300多名兒童只能採取家庭寄養的方式。」
李美姣認為民間辦孤兒院是對公辦孤兒院的一個有效補充,政府需要從安全、設施、管理等方面予以加強監管和規範,這樣政府便可以「花更少的錢,做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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