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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深水埗大埔道前北九龍裁判法院的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SCAD Hong Kong),去年開始自行更改中文名稱為「大學」,並以此作宣傳惹來爭議。劉景熙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景熙)香港致力推動私立大學發展,但即使院校通過學術評審獲准提供大學學士學位課程,要成功升格為「大學」,規管其實極之嚴格。根據《專上學院條例》,本地專上學院要正名為「大學」關卡重重,必須經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認許;但高調來港開分校、4年學費逾100萬元的「來路貨」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去年起突然開始以「(香港)大學」自稱以提高叫座力,引發爭議。原來,該校在註冊時並無向教育局提供中文名稱,當局也沒有規管同類在港辦學非本地院校的名字,間接默許其「自吹自擂」,反映法例的漏洞。有本地自資院校直言此舉屬雙重標準,做法非常不公平,要求政府正視問題。
香港自資專上教育質素及規管問題近日廣受社會關注,2009年落戶香港的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Savannah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SCAD),獲批前北九龍裁判法院活化權作為學院校舍,並於2010年9月正式開學。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當年資料,該校來港初期仍以「學院」為名,但去年中開始,該校facebook專頁、新聞稿及學校宣傳單張中,突然將College譯作「大學」,中文名變成「薩凡納藝術設計(香港)大學」,而該校向當局提供的資料包括iPass網等的中文名,則於「大學」後加上了「有限公司」字眼。
港校批走法律罅釀不公
不過,薩凡納此舉原來並沒有經任何香港官方機構認可,可能只屬「自抬身價」。本報就該校情況向教育局查詢,發言人回覆稱,薩凡納並非以《專上學院條例》(第三百二十章)註冊,所以該條例並不適用;而該校提供的非本地課程,是以《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四百九十三章(註冊),並由「SCAD Foundation (Hong Kong) Limited」營辦,而紀錄顯示,該機構並無向當局提供中文名,而第四百九十三章也無規管註冊機構的名稱。
外地院校自我升格成「大學」,教育當局卻沒有規管,有香港自資院校高層直斥這條「法律罅」對本地院校十分不公平,是雙重標準,「第三百二十章條例十分嚴苛,一般院校最快都要準備6年才可以開始申請準備正名大學,但第四百九十三章就十分寬鬆,外地學校來到香港,花幾個月時間註冊便可自稱『大學』,多位校長早已『有意見』」。
教界:外來者應標籤「海外」
該高層續指,中國人社會最重視「名正言順」,學校是「大學」還是「學院」,極影響收生,認為薩凡納「大學」有力吸去不少學生,「大學畢業生名銜較好,有利事業發展」,以公開大學和樹仁大學先後在1997年及2007年升格為例,「當時收生即時好了很多」。他強調,香港的「大學」稱號彌足珍貴,當局有必要一視同仁,如考慮收緊非本地院校的規管,或建議參考外地做法,獲准頒授學位者均可正名。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坦言,香港和外地院校評審標準不一,若不統一名稱準則,家長學生很易混淆,「一般人根本不懂『320』、『493』,若因而選錯,會影響學生利益」。
張民炳建議政府,應在批准外地辦學團體建校時,規定其寫上識別標籤如「海外」等,讓公眾人士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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