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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濫用綜援大聯盟昨請願,要求當局採取措施助綜援人士自力更生。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昨討論加強監管濫用綜援動議,支持及反對團體分別就動議召開記者會及請願。「反對濫用綜援大聯盟」要求當局採取措施加強監管,並助綜援人士自力更生,為失業綜援設申領期限等;而多個團體組成的「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不滿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濫用綜援的言論有欠客觀和全面,擔心會引起社會基層間分化。
申領綜援個案減萬人
社會福利署昨公布,去年12月整體領取綜援的個案較11月份減少821宗,按月跌幅為0.3%。而去年全年申領綜援人數持續下降,截至上月底有26萬9,200多人,較2011年同期減少約1萬人。
約20名自由黨及「反對濫用綜援大聯盟」成員昨到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政府採取措施,協助綜援人士自力更生,包括為健全的失業綜援人士設立2年申領期限,期滿後再作審批,並優化現行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確保這類綜援的申領人士可重新就業,得到最低工資保障,並協助他們得到就業培訓,團體又促請社署加強對綜援的監管。
聯盟批濫用論分化社會
不過,由8個團體組成的「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反指濫用失業綜援的說法是分化社會、挑動社會矛盾情緒,認為濫用綜援個案只屬少數,擔心動議會令領綜援者承受更大壓力。發言人指失業綜援佔整體個案9.7%,申請個案亦於過去10年間不斷下跌,反映申領人士重投勞動市場動力不低,而且大部分申領人士都嘗試找工作,僅是工種、能力或地區等因素無法成事,並無出現自由黨所提濫用的嚴重性。
田北俊倡失業綜援設限期
聯盟又指,失業綜援是市民的最後安全網,2年期限不能輕易通過,擔心政府會收緊綜援制度,要求跟勞工及福利局官員會面,又建議政府提出更多鼓勵性措施、全面改善綜援制度,保障市民基本需要。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昨在立法會上提出動議辯論「優化失業綜援」,建議為失業綜援設2年申請期限,杜絕濫用失業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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