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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歲的何葵好(中)跌斷盆骨,曾想把單位捐予慈善機構,但因要補地價約300萬元作罷。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部分合作社樓齡達60年,又沒有升降機。有行動不便的長者,被迫長年留在家中;亦有長者搬至有升降機的大廈,千餘呎的合作社單位遭空置。有退休公務員估計,單是長沙灣一個合作社,空置率已達30%。
曾想捐單位 補地價卻步
88歲的何葵好一直住在長沙灣順寧道一個千餘呎的四樓單位。不過,2009年9月,她在一次意外中跌斷盆骨,不能行樓梯,於是開始每月花8,000元,在區內租住一個實用面積約200呎、有升降機的單位,合作社單位遭空置;但每月仍需繳交約1,000元管理費、差餉等費用。她曾想把單位捐予慈善機構,但因政府要求補地價約300萬元而作罷。她稱合作社樓梯窄,又沒有升降機,不少老鄰居不能下樓,要由工人或仍方便走動的鄰居代為買菜。
中風翁遷離 仍需交差餉
沙田區議員余倩雯稱,她年屆84歲的父親,早在50年前與其餘9伙人共向政府借款20萬元,在江蘇街建合作社,借款早年經已還清。但2年前余父突然中風,出入需要坐輪椅,余倩雯為方便父親出入,當時決定付30%首期,在沙田購買一個細單位,合作社單位只用作放舊雜物。現時她仍需為江蘇街單位繳交差餉等費用,連同供樓和父親日常開支,每月也達2萬多元。她和父親都希望賣出「合作社」單位;但去年查詢時,得悉補地價金額達339萬。而現時收入僅剛好應付開支,期望政府可容許免補地價賣樓,減輕負擔。
退休公務員黃森泉希望政府可豁免補地價。他20年前以200萬元轉讓價,買入大坑道一個在4樓、實用面積約1,400呎的合作社單位。黃去年曾查詢補地價金額達1,300萬元,若以市價計算,約1,400萬元賣出,也只剩下100萬元,追不到20年前的購入價。他稱有區內合作社每個逾千呎單位多數只住1人至2人,十分浪費,期望可早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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