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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建議向玻璃樽徵費。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本港現時每日平均有250公噸廢玻璃樽被送往堆填區,其中飲品玻璃樽約佔三分二,是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的2%。為減輕堆填區負擔,港府7日就《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向飲品供應商徵費(「循環回收費」),每個1公升玻璃樽徵費1港元;同時以招標形式委聘玻璃管理承辦商,負責收集廢飲品玻璃樽和轉化成可重用物料,由徵費支付運作成本。當局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預計明年提交草案……預計可將回收率由現時的8.5%增至70%或以上。
■節自《減棄飲品玻璃樽 擬向供應商徵費》,香港《文匯報》,2013-02-08
持份者觀點
1. 環保署發言人:「循環回收費」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這並非壞事,供應鏈上每個環節均要分擔環保責任,而消費者需承擔多少則由市場決定……近年市民的環保意識日益提高,3年內達到70%回收率,並不困難。
2. 香港葡萄酒商會主席何耀康:反對玻璃樽徵費……做法如同恢復酒稅,打擊貿易……如果徵費,會轉嫁予消費者。
3.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政府應調高玻璃樽徵費,由每個樽至少收1港元為起點,增加經濟誘因……一旦落實徵費,本港玻璃樽回收率在1年內可望提升30%至40%。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指出環保團體和紅酒商會對飲品玻璃樽徵費的傾向和意見。
2. 參考上文,港府應如何提高飲品玻璃樽徵費的可行性?試舉例加以說明。
3. 你認為《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實施後,本港玻璃樽回收率可在3年內達到70%嗎?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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