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藝發局首屆藝評獎評選結果引發各方爭議,藝發局周三傍晚發表聲明,對該事件作出回應,重申舉辦「ADC藝評獎」的目的是希望發掘具潛質的藝評人才,提升藝評人的地位及藝評的寫作水平,也加強公眾對藝評的認識和興趣。藝發局指,本次比賽的參賽資格為18至40歲的香港居民,共收到六十份參賽作品;六位評審團成員來自不同機構、不同範疇,涵蓋包括藝術評論界、出版界、傳媒界、學術界等在內多個專業範疇。
藝發局亦強調,「所有參加者在提交作品的同時,只需遞交個人姓名、年齡及香港身份證副本,以供本局核實資格,而不需提交任何個人履歷,因此評審團對每位參加者都一視同仁,不會因參賽者的個人背景而有任何偏頗。為公平及公正起見,所有參賽文章均以不具名方式及打印本交予評審團,評審團在整個評審過程中無從得知參賽者的身份,只是根據參賽作品的寫作水平及質素進行評選。評審團經過首輪獨立評分及評審會議後,選出金、銀及銅獎得主,並一致同意有關的得獎結果。本局一向均不會公開各參賽者的評分,只會公開評審對得獎者的評語。」
申明尾段談及獎金爭議,指明「設立較吸引獎金的目的,就是要給與藝評寫作應有的重視,顯示藝術評論跟藝術創作同等重要。」也再次強調,藝評獎希望拓展藝術評論的讀者群,故要求參賽文章應以大眾市民為目標對象,啟發大眾對本地文化藝術的思維、發掘新的觀點,並以富趣味及生活化的方式,引導讀者思考文化藝術與自身處境,以至與社會價值觀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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