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鑑於近年各級法院無律師代表的民事案不斷增加,民政事務局於下周一起,推出為期2年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兩年期試驗計劃」,向市民提供民事案件法律意見。計劃先到先得,由義務律師向合資格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為民事程序提供免費法律意見,而申請人入息須符合資助限額。迄今已有約40名大律師和律師登記成為社區律師。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公民事務)馮雅慧表示,2011年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分別有約36%和51%的民事案件的訴訟人沒有律師代表,因此推出有關計劃,協助未能負擔私人法律服務,及不認識本身權利和責任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
申請人月入須少於50,000元
馮雅慧指出,申請人須為已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或終審法院提出訴訟或是訴訟一方;未有獲得法律援助;和收入不超過每月50,000元或每年60萬元。有關入息資格限額將可涵蓋逾80%的本地家庭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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