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愛國愛港人士執政有利香港繁榮穩定。圖為梁振英當選特首後與夫人齊舉勝利手勢。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會議主持人俞正聲在3月6日參與港澳聯組討論時發表講話,提到要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香港長期執政,包括在2017年普選特首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及香港各界人士普遍認同,香港有需要在緊遵香港《基本法》的大前提下,在提名委員會階段設立預選機制,而機制重點在確保愛國愛港的特首順利產生。
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香港長期執政,有利香港繁榮穩定、民生改善和中華民族復興進程順利發展。若與中央對抗的人掌握香港執政權,後果不堪設想,香港和中央都難以承受由此產生的衝擊和震盪。 ■節自《確保普選特首愛國愛港》、《愛國愛港是特首候選人的條件和前提》,香港《文匯報》,2013-03-11
知多點
香港特首選舉(HKSAR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於2017年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普選行政長官。
持份者觀點
1. 全國政協香港委員盧文端: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香港長期執政,是《基本法》的必然要求,是香港和國家的利益所在。
2. 香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特首選舉有預選機制並無問題,因為外國所有選舉都設門檻,這是民主選舉的常見程序,最重要是機制公平、公開,人人機會均等。
3.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預選或不符合國際上對普選的定義。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指出香港政黨和法律學者對特首選舉預選機制的立場和看法。
2. 若設特首選舉預選機制,當局應如何設立門檻?解釋你的答案。
3. 參考上文,試評論特首選舉預選機制的利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逢星期一見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