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偽造文件的商交所案昨日第三度提堂,第三被告連春仁再度申請保釋,除多加一位退休商人作人事擔保,更將擔保金調高至200萬。控方反對擔保,表示本案已拘捕7人,還陸續有更多人被捕。案件押後至7月19日,3名被告將一同提堂,而連春仁將於6月14日再度提訊申請保釋。連的親妹和女兒亦有到庭支持,妹妹更於聆訊中偷偷落淚。
案中3名被告商人戴麟懿(65歲)、東莞商人李善容(49歲),及報稱從事教育工作的連春仁(50歲),各被控一項意圖並管有偽造文件罪,另戴被控一項逾期居港罪。李及連昨日再度提堂,連的親妹及女兒均從北京來港支持。據悉連的女兒今年25歲,從事音樂工作。
警獲書面證供 擬拘更多人
代表連春仁的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案件出現關鍵轉變,被告願意將擔保金額提高至160萬,另加2名朋友王永科及丁煥興各20萬元人事擔保,合共200萬,並答應交出旅遊證件,報住在香港仔一公共屋h,定時到香港仔警署報到。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雷芷茗不認同提高擔保金額乃關鍵轉變,指前後已共有7人被捕,並透露早前辯方曾提供一位陳姓女士的書面證供,警方將考慮就此口供拘捕更多人。
主任裁判官李慶年指連春仁提供公共屋h作報稱住址,質疑公屋應不能讓租約以外人士居住,又質疑住公屋人士為何能拿出20萬元之多。陸大律師則承諾若李官同意擔保,可安排另一單位讓被告居住。但李官最終反對連擔保申請,認為被告有棄保潛逃風險。由於控方將拘捕更多人,讓被告外出恐會發生妨礙司法公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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