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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期間猝死及工業傷亡條例」的調查顯示,近90%市民不知道工作期間猝死是不列入勞工保障。香港文匯報記者劉雅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打工仔在工作期間受傷或意外傷亡的個案屢見不鮮,尤以炎炎夏日加上工作壓力大等高危因素,在職猝死的風險更不可忽視。職安培訓復生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及樹仁大學的調查發現,逾半市民曾在工作期間出現頭痛、頭暈、心跳加快等猝死的病發徵狀,惟近90%受訪者不知道工作期間猝死是不列入勞工保障。職安培訓復生會昨日表示,因工猝死應屬工傷,並促請政府修改《僱傭補償條例》為因工猝死的僱員及其家屬提供保險賠償。
樹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所做的「在職期間猝死及工業傷亡條例」的調查,共訪問584名在職人士。昨日公布的結果發現,約30%受訪者患有長期病,包括高血壓、心臟病及糖尿病,反映其健康均有潛在風險。此外,37%受訪者表示其工作量頗大或非常大;另有43%人感到有工作壓力,當中24%更經常感到壓力。
70%猝死者在職年齡猝死
負責調查的區榮光教授指出,分別有55%及49%的受訪者在工作期間出現頭痛及頭暈,當中分別有10%及6%人稱情況非常或頗為嚴重。此外,約有40%受訪者指工作時曾手腳發抖及心跳加快;各有逾30%分別出現氣喘、呼吸困難及胸前不適等病狀。
區榮光表示,上述均是誘發打工仔出現猝死的高危因素,而綜合過去數字,70%猝死人士是於在職年齡猝死。「由於勞工處認為猝死為內發病,故在現時的《僱傭補償條例》中並不保障在工作期間猝死的員工。惟在調查中,卻約有90%受訪者誤解,甚至不知道工作期間猝死是不被列入勞工保障。」
鄧家彪:工作壓力猝死應屬工傷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說:「工人因病猝死只是一個結果,但歸根究柢是因長期工作壓力或工作環境欠佳引致,故應屬工傷。」職安培訓復生會主席唐文標建議,政府應修改《僱傭補償條例》,將因工猝死的僱員納入保障範圍,讓死者家屬能獲得賠償,「逾80%受訪者表示,政府應修例,將開工期間猝死的工人納入工業傷亡法例保障;另外,有76%人認為政府應規定僱主及自僱人士,購買額外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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