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路艷寧 貴陽報道)貴州省人民政府日前下發《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今年5月至2016年10月,分階段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活動。
可移動文物指館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又可分為國家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單位為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或民間收藏等。
貴州可移動文物數量眾多、種類豐富、特色鮮明、價值珍貴,是文化遺產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通知規定,此次普查範圍是貴州行政區域內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各類國有單位所收藏保管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內容為統計國有可移動文物數量、類型、分佈和收藏保管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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