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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顯恩教授。
文: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 許競思
由於文獻記載的闕如,談及明代中葉前中國的海上貿易時,內容幾乎都只圍繞朝貢貿易一環。在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早前舉辦的「中國文化教學與研究2013:回顧與前瞻」研討會上,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著名學者葉顯恩教授便引用了少數有提及海盜的文獻資料,簡介了海南島海商的史跡。
唐代時的海商與海盜
從關於南海交通的最早文獻記載《漢書.地理志》看,西漢朝廷曾派遣譯使率領船隊從徐聞、合浦港口出海。但船隊經過北部灣時,多是擦邊而過,未必上岸。因此,海南島大概一直要到公元三世紀才成為絲路的途經地。當時,孫吳開通了自廣州啟航、經海南島東部海面直穿西沙群島海面而抵達東南亞各地的便捷航線,海南東南部的振州(今三亞、陵水一帶)便成為這一航線的中間站。
唐代天寶年間(742—756年),據《唐大和上東征傳》所載,萬州大戶馮若安每年劫掠東來從事海上貿易的船二、三艘,「取物為己貨,掠人為奴婢。其奴婢居處,南北二日行。東西五日行,村村相次,總是若安奴婢之住處也。若芳會客,常用乳頭香為燈燭,一燒一百餘斤。其宅後,蘇芳木露積如山,其餘財物,亦稱此焉。」海貿船上的貨物和奴隸都是商品,而馮的先人洗夫人也經營過奴隸貿易。
另一方面,據唐文宗(828—840年)時嶺南刺史房千里著的《投荒雜錄》所載,瓊山郡守韋公幹,掠奪良家子為臧獲,開設手工作坊,並蓄有四百個奴隸從事手工業勞動。「有織花縑文紗者、有伸角為器者、有鎔鍛金銀者、有攻珍木為什具者」,還設有監工頭「日考月課」,「其家如市」。他曾製造兩艘大舟從事海上貿易,「一實烏文器雜以銀,一實呿陀器雜為金,浮海東去」。然而,在快將抵廣州時,木既堅實,金亦重,結果未行至數百里,二舟俱覆。韋公幹與振州(今三亞地區)陳武振勾結,每當阿拉伯商船途經振州海域時,便在海上從事海盜式的劫掠,因而暴富。此陳武振蓄積犀角、象牙、玳瑁等珍奇商品,置有數百個倉庫貯藏,「家累萬千,為海中大豪」。
葉顯恩教授表示,由此可見,唐化時朝貢貿易以外的海上貿易均掌控在地方帥臣和地方酋長和豪強手中,情況直至晚明才有所改變。海商與海盜結成一體,在沿岸掠奪;奴隸貿易十分普遍,奴隸成了海上貿易的商品之一,無從抑止。而造船、製作商品和海上交易等工作則多由一個人完成。海商暴富,繼而有更多資源壟斷貿易市場,並繼續與海盜勾結,形成惡性循環。
宋明海上貿易的情況
宋代以後,關於海南的海上貿易,有了較多的文獻記載。南宋人趙汝適在其《諸蕃志》一書中,專列「海南」條目,對海南航線的特徵,風險、祈風祭神的地點,以及海南的商品貿易和市舶經營管理,都做了仔細的描述。海南海上貿易此時已初顯繁忙的景象。從三亞至陵水一帶,現今留下的唐宋至元的伊斯蘭教徒的墓群,以及文獻上有關東南亞各國公差使臣途經東部沿海時,指定專供貢船停泊地點的記載,就是阿拉伯商人,以及南海各國貢船途經海南的見證。
明代以降,海南的海上貿易,以廖瑄、海述祖和宋耀如為代表。據文獻記載,一說廖瑄「商於東光」(見李時《墓誌銘》);一說其祖廖如興「徙河間之東光」(見石寶《送廖君從盛還海南序》)。葉顯恩教授表示,遷徙時間的先後,往往因「暫住」和「定居」而產生記載上的差別,惟廖瑄因商而寄籍東光卻是不爭的事實。運河連接長江、鄱陽湖,經贛江、章水,穿大庾嶺道,下貞水,進北江,抵廣州。自唐代中葉以降,它是南北水運大通道,主要承擔海洋貿易商品的輸送。東光是南運河段流經的商業重鎮。廖氏家居東光縣河西碼頭,正是販運高值奢侈品必經的商業要衝。明代早期,長途販運的商品主要是供給京師統治階層、以及江南和運河兩岸的富戶所消費的奢侈品;平民百姓消費的日常用品,還沒有進入長途販運的商品市場。而東光距海南有數千里之遙,不是腰纏萬貫的富賈,是不可能千里迢迢到東光從事商業活動的。
崇禎十五年時(1642年),海瑞之孫、海南島的海述祖便造了一艘尾長28丈、桅高25丈的大船。據清人鈕琇在《海天行》一文中記載,海述祖在海上遇颶風,被捲入龍宮。龍王徵用其船運貢品到天庭。念海述祖是忠臣後裔,允其隨船上天。他在天庭飽覽瓊闕仙山,絳樓碧閣。從天庭回到龍宮後,同伴都變成魚怪,惟他得以生還。這裡顯然是把海述祖航海時的遭遇加以神化,但神話背後,我們仍能一窺海氏家族當時在海上的龐大勢力。然而,關於宋耀如當買辦經營海貿方面,至今尚缺乏較深入的歷史研究。
結語
葉顯恩教授表示,自三世紀始,海南島處於聯結亞、歐、非洲的「廣州通海夷道」上,其地位愈顯重要。萬寧、陵水、三亞一帶,本就是從事海洋貿易的海商的發源地。從唐代的大海商馮若安、韋公幹與陳振武,一直到明代的廖瑄及海述祖,縱然歷史上的記載十分零星,但仍有利我們撰寫海南商的譜系,填補這方面的研究空白。
(本文及圖片由城大中國文化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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