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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強調,警方會依法採取果斷執法行動。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無視社會整體利益,策動萬人「佔領中環」,激發社會各界強烈反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書面質詢,質疑政府有否評估當有10,000人佔領中環要道時,將對警方工作及中區運作造成甚麼影響,又有否制定應變方案。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回覆時表示,公眾集會、示威或遊行人士在表達訴求時,應在遵守本港法律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進行,若有超過10,000人佔領中環要道、集體癱瘓交通、堵塞公共通道等,將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強調警方會依法採取果斷執法行動,恢復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梁美芬促交代刑責罰則
梁美芬昨日在立法會大會的書面質詢中,詢問警方有否評估在有10,000人佔領中環要道時,中區的交通、公共空間和日常商業活動可能受到甚麼影響,以及維持現場秩序所需的警員人數、日常的警務工作會受到甚麼影響,以及有關的額外公帑開支為何,警方及有關的政府部門有否制訂應變方案。她又問及當局有否評估,根據現行法例,發起及參與佔領中環要道行動的人士須負上何種刑事責任,以及有關罪行的罰則為何。
重申表達訴求必須守法
黎棟國在書面回覆指出,當局十分關注有社會人士提出發動「佔中」,並引述報道指,有社會人士希望召集超過10,000人佔領中環的要道,以表達他們的訴求,也了解到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人士關注「佔中」對社會的影響,包括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本港經濟及營商環境、削弱本港競爭力、導致跨國公司撤走業務等。他重申,公眾集會、示威或遊行人士在表達訴求時必須守法,不應有任何破壞公共秩序或暴力的行為。
癱緊急服務構安全威脅
他續指,若有超過10,000人佔領中環要道、集體癱瘓交通、堵塞公共通道等,將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影響對市民提供的緊急服務,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他強調,若有任何違法、破壞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的行為,警方有責任依法採取果斷執法行動,恢復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黎棟國又說,根據《公安條例》,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人數若超出法例規限,即5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30人以上的公眾遊行,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呼籲任何人士如計劃舉辦公眾活動,而有關公眾活動人數超出法例規限,應及早與警方聯絡並商討公眾活動的具體安排,讓警方制訂及採取相應措施便利有關活動以和平方式進行,減少對其他公眾人士的影響,並確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對於參與「佔中」人士可能負上的刑事責任,黎棟國就指,當局不會評論假設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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