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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教授馮邦彥
「也接觸過很多港商,10年來,CEPA注重廣度,開放深度不夠已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針對香港相關業者感歎,暨南大學教授馮邦彥如是評論。他認為,儘管CEPA及逐步完善的相關補充協議已覆蓋到相當多的領域,但具體事實的細則並沒有相應跟上,更重要是,各地實施情況也不盡相同。
部門擠牙膏式推進 效果有限
馮邦彥表示:「這和中國內地的體制有關係,並不完全是市場經濟,相關措施都有政府來規劃,並不是由市場決定。尤其涉及到某些部門的自身利益的時候,在大開放的前提下,實際的實施進度則跟擠牙膏一樣,在更多壓力下才有所實質推進,這也導致CEPA實施十年的整體效果有限。」
他指,CEPA從2003年開始實施,但實施的效果沒有預計那麼好,主因兩地制度不吻合,造成的情況就是說開放,實際並沒有開放,尤其是涉及到實施時候還有很多限制條件。2008年,商務部聯合廣東聯合申請,CEPA在廣東先行先試。而此之前CEPA是向全國開放,可以想像相關門檻不會很低,很多領域很難進入,因為內地的投資環境並不是完全市場經濟的層面。而在廣東先行先試之後,進入門檻相對更低。在廣東先行先試中,集中到5個城市,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及珠海。尤其現在,CEPA合作更是集中到南沙、前海和橫琴三個平台。相關部門希望通過三地與港的合作示範,再繼續將CEPA深化下去。
藉三平台示範 深化與港合作
馮邦彥認為,在三個平台中,前海主要是與港金融和物流的合作,橫琴則是粵港澳三地合作示範區,而南沙則是三地全面合作示範區。這有點像當年的深圳特區,其示範效應推進到整個珠三角一樣。他又指,在整個CEPA體系中,金融領域是相當重要的領域,尤其在CEPA補充協議6到9中,金融業是開放重點,涉及銀行、證券、保險多方面。這其中,在人民幣離岸業務等方面的推進更有進展,開放力度也更大,這跟人民幣國際化的趨勢密切相關。而在證券、保險等領域總體開放顯得相對緩慢,因涉及到內地嚴格管制的資本項目,這方面開放涉及國家金融開放的整體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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