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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妻兒葬身火海釀三屍四命的倖存者黎學文。
馬頭圍道唐樓前年三級大火釀成4屍5命案,死因庭指應是煙蒂或香燭之類火種「悶燒」引起火警,電力故障並非起因,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批評消防處調查前年花園街大火和本案等,結論都是「起火原因不明」,說法可謂「耳熟能詳」,是「無結論的結論」。陳官建議政府應主動為有需要的樓宇進行防火和樓宇安全工程。
消防稱「不明」僅1%遭駁斥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批評,就花園街大火、2010年長沙灣工廈大火和本案,消防處的火警調查報告的結論相同就係「起火原因不明」。陳官指幾乎掀開消防處的調查報告,也可預期看到這「無結論的結論」。對於消防處區長曾偉明曾在庭上反駁,指過去2年被列作起火成因不明的火警不足百分之一。陳官譏諷沒理由碰巧這少於百分之一起火成因不明的案件,都曾給他處理,另外逾百分之九十九的案件「就咁彻無來到我(陳官)包度」。
官接納大火煙頭「悶燒」所致
陳官接納時任機電工程署工程師鄭漢威和理大電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何兆鎏的意見,認為大火應是由煙頭、香燭之類的火種引起「悶燒」所致,而非由電力故障引起,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而4人均是燒傷致死。
倡當局主動進行防火工程
陳官指今次火警顯示「劏房」阻礙某些住客到後梯逃生,樓層耐火門的耐火時效不足。他指舊樓應加裝火警鐘,改善照明系統和電線的耐火時效。而政府多年來也有針對目標樓宇,要求業主改善防火設備,但有些舊樓沒業主立案法團,改善工程往往過了3年5載也未必做到,曠日持久又會發生如馬頭圍道塌樓、花園街大火等事故。陳官建議屋宇署、地政署和消防處等政府部門,主動為有需要的大廈進行防火和樓宇安全工程。
事發2011年6月15日,土瓜灣馬頭圍道111至113號唐樓地下一個「梯底舖仔」於凌晨起火,烈焰濃煙沿前梯向上蔓延。案中4名死者,包括18歲少女謝茵怡、事後被驗出懷孕4個半月的37歲婦人黃建環與其2名兒子黎俊顯(6歲)和黎俊德(1歲),同走避不及葬身火場。
死者謝茵怡的父親謝楚旋、痛失2兒和妻子的黎學文等,昨均有到庭旁聽研訊結果,但各人均沒有談及感受便離去。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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