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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商標遭境外搶註 港企控2代理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7-03]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李薇、張廣珍 深圳報道)由於缺乏對商標註冊的重視,近年來,一些做出口業務的港企被代理商搶註境外商標的情形時有發生。24日,深圳寶安法院審理一起類似的不正當競爭案。原、被告雙方分別為海外代理商「希脈」、「思邁」,手電生產商「傑特明」,兩者本是一對商業好夥伴,但因「傑特明」知識產權意識淡漠,導致其海外商標被代理商搶註,並涉嫌專利被模仿,帶來經濟損失。

 是次被告方是手電生產商「傑特明」,其權利人莫章維於2009年在香港獨資設立一家公司——金柏電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柏」)。莫章維的弟弟莫章卓許可「金柏」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上使用自己在內地申請並獲准註冊的JETBeam商標。是次的原告方為手電生產商「傑特明」的海外商標代理商「希脈」和「思邁」。2010年1月,「金柏」授權「希脈」、「思邁」在全球範圍內使用JETBeam商標,銷售「JETBeam」系列產品。

 合作過程中,「傑特明」等權利人發現,「思邁」分別於2010年2月9日在香港、2011年1月21日在歐盟成功搶註JETBeam商標。「思邁」的權利人李文傑於2011年5月23日向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前述商標。「思邁」還在其公司網站、「手電大家談」論壇等發布新聞,聲稱JETBeam為其旗下品牌。基於此,莫章卓、莫章維及「金柏」共同委託「傑特明」,通知「希脈」、「思邁」,並於2012年8月5日終止對其之授權。2012年9月5日,再次發出律師函,要求其不得再使用商標JETBeam,清償貨款、退回庫存等。

律師:拓市場先註標免麻煩

 隨後,雙方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展開一系列的官司。律師提醒港商,如果公司的產品在內地銷售得很好,試圖通過代理商拓展國際市場,需注意事先要在境外註冊商標,以免疏忽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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