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的申請步驟是甚麼?
第一步: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包括香港身份證、廣東住址、香港銀行戶口等。
第二步:社署接到申請後,會預約申請人會面及辦理手續,申請人須出示證明文件正本,年齡介乎65歲至69歲的申請人另須出示收入及資產的證明文件正本。
遞交申請表後,申請人需待多久才獲安排與社署職員會面?
社署稱將分批安排會面,但由於未有實際申請人數,故未能估計申請人需等候安排會面的時間。
若申請人於10月1日後,才與社署職員會面,津貼金額會否受影響?
不會,只要申請人於10月1日前遞交申請表,不論社署何時接見,津貼都會追溯至10月1日。
何時發放津貼?
申請人辦妥申請手續後,社署於7個工作天內向申請人發放津貼。
倘長者居於偏遠地區,及行動不便,如何申請?
申請表格除可於網頁下載,申請人可致電熱線3105 3266,社署會郵寄申請表予申請人。申請人郵遞申請表時,夾附內地公立醫院的醫療證明,社署會安排上門辦理手續。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廖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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