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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潘志文涉非禮誹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02]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官非纏身。今年3月潘先被控在土瓜灣一大廈梯間非禮一名女子,他昨提訊時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12日預審,潘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另日前九龍城區居民聯會亦入稟高院控告潘志文誹謗,要求法庭禁制潘再發放有關言論及刊登道歉啟事。

 現年55歲的潘志文,被控今年3月6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一大廈梯間非禮一名女子。他昨在10多名支持者陪同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潘在庭上神情輕鬆、高聲否認非禮控罪。控方將傳召15位證人作供,並呈上錄影會面紀錄及一段閉路電視片段。

 案情指,潘於今年3月6日,在馬頭圍道一樓梯強吻1名30多歲的已婚女子。據控方在庭外透露,潘強吻女事主時,企圖將舌頭伸進她的嘴內,並觸碰到她的牙齒。而控方的15位證人包括女事主、警員、曾聽女事主傾訴的朋友及一位議員辦事處助理,該助理能證明女事主當日曾預約向潘求助。據報道稱,潘當日在土瓜灣的區議員辦事處內協助女事主解決租務糾紛,當送女事主離開時,有人突於辦事處外梯間向她強吻,女事主與丈夫及友人商量後報案,警方其後將潘拘捕並檢控。

居民聯會控潘 促刊道歉啟事

 另外,九龍城區居民聯會(下稱聯會)日前入稟高院控告潘志文誹謗。入稟狀指,聯會於今年5月就政府資助的「九龍城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進行諮詢,遂於區內張貼海報,向街坊提供有關資料,惟潘志文於稍後也印製宣傳刊物,內容涉及誹謗聯會,聯會於6月發律師信警告,但潘未有理會,聯會遂要求法庭禁制他再發放有關言論,其須於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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