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今次案件審結,麥齊光與曾景文除要付上數以百萬元計的官司費用,更留下刑事案底,而曾景文還可能喪失近400萬元長俸。公務員事務局回應,在騙租津案中被定罪的曾景文,去年10月被停止路政署助理署長職務,而局方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曾景文的個案,包括諮詢公務員敘用委員會的獨立意見。
發言人表示,在決定懲罰的輕重,包括有關人士會否留任或褫奪其退休金時,當局會以有關刑事罪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作為首要的考慮因素。發言人又說,其他相關的考慮因素包括對同類刑事罪行慣常作出的懲罰、任何從寬處理的因素、有關公務員的職級、服務及紀律記錄等。
公僕團體批翻舊賬不公平
有公務員團體認為,當年公務員互租單位的情況的確存在,但相信違規個案不多。團體又認為,當年公務員申領租屋津貼,相關部門有責任查核才批准,數十年後才揭發問題存在,對公務員不公平。
麥料花訟費逾300萬
據悉,麥齊光早於2012年退休後已領取一筆過長俸,去年7月1日就任發展局局長,12日主動請辭,翌日即被廉署拘捕。麥齊光今次獲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低於一貫的收費價錢打官司,估計連同律師許天福,所花的訟費逾300萬元。據知麥在受查至提堂期間的過去1年,於港大任教。
清洪友情價替曾打官司
曾景文則獲有「金牙大狀」稱號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以「友情價」200萬元為其出戰。清洪昨在庭上求情時透露,曾景文因今次定罪,將喪失400萬元長俸,更指曾今次完全因為麥齊光被「政治檢控」而被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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