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女主播李錦妍,在清晨放工離開公司後遇4名少年攔途截劫,被推跌後遭搶去手袋,幸有途人聞其呼救合力將賊人擒獲。其中涉案3名少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另一名少年則否認控罪,案件開審。其中2名14歲被告的代表律師曾申請將判刑或審訊移至裁判法院的兒童庭處理,但遭法官拒絕。3名認罪被告將還柙至8月15日,待審訊完結判刑。李錦妍昨出庭供述當日為了追賊,鞋子亦「跑甩」。聆訊今續。
3被告認罪還柙待審
4名被告其中3人14歲至17歲,報稱學生,承認於本年3月9日在荃灣大涌道與海盛路交界的柴灣角休憩公園,搶劫李錦妍,劫去其一個手袋內有職員證、身份證、八達通、銀包及340元現金等。另一名14歲體形肥胖且患有睡眠窒息症被告,則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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