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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生效逾1個月,為增加消費者認知,條例2個主要執法機關─香港海關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啟動大規模消費者教育活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致辭時表示,期望新修訂條例可同時加強保障消費者及殷實商戶,營造公平的營商環境。他又呼籲消費者多了解新例,保障自己的權益。
大規模消費者教育活動啟動
《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的「消費倍保障 買得更放心」活動,昨日舉行啟動典禮,由蘇錦樑、消委會副主席何沛謙、消委會總幹事黃鳳蹤、海關關長張雲正、房屋署副署長李國榮等主禮。蘇錦樑表示,以往《商品說明條例》只適用於貨品標籤和廣告說明,但修訂條例上月生效後,法例涵蓋面大幅擴展,令現時商戶對消費者提供的絕大部分貨品和服務,均受新修訂條例管轄。條例又禁止商戶對消費者使用多種常見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誤導性遺漏等。
蘇錦樑舉例指,假如商戶扣起消費者信用卡迫使顧客簽約,很可能觸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行。商戶蓄意廣收預繳費用後隨即結業,可能構成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干犯相關罪行的商戶,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他又提到,修訂條例新增一項民事「遵從為本」執法機制,加快處理涉嫌違規的行為,亦加強消費者申訴渠道,清晰訂明受屈消費者可透過訴訟向違法商戶追討補償。
除了設立熱線讓市民及商戶查詢外,當局早於5月推出一系列電視宣傳片和電台宣傳聲帶,簡介各項新刑事罪行,以及出版宣傳單張,扼要介紹法例規定。為加強消費者認知,消委會為修訂法例度身訂造教育活動,包括巡迴展覽、教育短片等,務求全方位、多角度提供消費者所需資料。
若不遵指示 亞視可釘牌
另一邊廂,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公布亞視管理調查報告,結果認為管治差劣,要求提交報告改善,以及須確保王征不再實際控制亞視,亦須於下月2日前解除執行董事盛品儒職務。蘇錦樑昨日表示,通訊局會密切關注亞視對指示的執行情況,相信亞視會按要求執行。若亞視不跟從指示,最嚴重或會被撤銷牌照。至於今次事件會否影響亞視於2015年牌照到期後的續牌機會,蘇錦樑則稱,未收到亞視續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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