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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深圳市民梁某前後5次幫人開船到香港加油,被檢察機關批捕並起訴。近日,龍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梁某因犯偷越邊境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據了解,香港燃油價格因有政府補助,較內地便宜不少,因此走私香港紅油到內地倒賣謀利的案件時有發生。梁某知道從香港走私紅油回內地倒賣觸犯刑法,遂另闢蹊徑,幹起了幫人把船開到香港加油獲利的生意。從2010年到2013年5月13日間,梁某先後5次開船到香港加油,每次都被香港警方抓獲遣返回深圳,前4次只受到行政處罰,其不以為然,認為每次偷渡加油利大於弊。今年5月13日,梁某第五次從深圳南澳搭漁船偷越邊境至香港,被香港警方抓獲,遣返回深圳。經審查,梁某多次偷越到香港加油的行為已觸犯刑法。
因梁某沒辦任何入境手續,多次私下開船到香港加油,根據我國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偷越邊境3次以上已達到「情節嚴重」,構成偷越邊境罪。近日,龍崗區人民法院對梁某行為依法作出判決,梁某被判處拘役5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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