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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交通警員去年在深水�鼮J黑幫廝殺,開槍將36歲刀手郭永基轟斃,死因庭昨就事件展開為期6天聆訊,將傳召22名證人。開槍警員昨供稱刀手準備逃走之際,手持開山刀疑欲轉身向他施襲,他稱當時生命受威脅,強調開槍是跟足警隊指引。死者父親郭楚釗昨有到庭旁聽。
自2006年加入警隊的開槍警員葉領輝,案發時駐西九龍交通部。他供稱去年5月11日約晚上9時,他獲通知處理一宗交通意外後,至9時38分騎電單車途經青山道近東沙島街,目睹路邊停泊一輛銀色私家車,有3名至4名戴口罩男子突下車衝向一名白衣男子追斬。
恐「回馬槍」突襲
葉脫去頭盔,走上前按著槍袋大叫「警察、咪郁、停手」,白衣男逃跑期間倒地被不停狂斬。葉拔槍戒備警告開槍,兇徒四散。他先後口頭警告4次,當中手持開山刀的死者一度將手向右橫掃,擬打開車門登車逃走之際,更微微向右後轉身。葉當時站在郭身後約一米處,心想對方會否「回馬槍」突襲?「佢可能向我劈一刀都唔出奇」他當時感到生命受威脅,警告無效終瞄準郭的背部開槍,對方隨即倒地。他透過對講機要求增援,並踢走對方身旁的刀。
葉當時身懷手銬、警棍及胡椒噴霧,但他解釋按照警隊守則,為保護自身安全及有理由相信有人干犯嚴重暴力罪行時,他有權選擇開槍制止。他指接受槍械訓練時,教官會教導警員向目標人物身軀中心位置開槍,因較易擊中目標;若向目標手腳開槍,流彈或傷及途人,而目標人物受傷程度則不在考慮之列。
當日遇襲外號「肥啟」的黃光啟稱他不認識死者,不知為何受襲,當晚他與6名朋友離開火鍋店後,被人斬至左腳筋及右腳掌筋斷裂,雙手亦受傷,手術後留院20日,現仍行動不便需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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