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僱員在工作地方說「鹹濕」故事、播放色情電影、以裸體照作電腦桌面牆紙等都可能構成性騷擾罪行。僱主別以為一句「不知情」便毋須負法律責任,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指出,僱主應制定性騷擾的實務守則、投訴機制等,盡可行的方法去防止事件發生,否則可能被控及索償,索償金額更可能逾百萬。平機會昨日公布商界制定性騷擾政策的調查結果,調查回應相當冷淡,97%問卷石沉大海,坦言缺乏廣泛代表性。
發商界問卷97%無回應
平機會於今年6月至8月向逾6,000間公司發出問卷,結果僅收回198份,約70%是大型企業,其餘為中小型企業,受訪的行業包括零售、專業服務、建造業及貿易等。在198間有回應的公司中,只有113間有制定性騷擾政策聲明,其中51間並未提供詳細資料,難以確政策是否有效落實執行。
至於沒有制定相關政策的85間公司中,近半認為無急切需要,而近40%更從未想過制定。被問到短期內會否制定性騷擾政策,不足20%公司稱擬制定。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昨日於記者會上表示,曾於全港學校作同類型調查,回應率達20%,反觀商界的回應相當冷淡,可見商界忽視問題,但商界是權力不平均的地方,更易出現性騷擾,「例如上司對下屬暗示以某些行為換取升職,作為交易」,而平機會去年共處理了316宗《性別歧視條例》下關乎僱傭範疇的投訴個案,當中37%與性騷擾有關。
怕制定惹閒話 出事損害更大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主管朱崇文指出,性騷擾在《性別歧視條例》下是違法行為,僱主應就防止工作間的性騷擾制定清晰政策,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去防止此等行為,否則僱主或需就其僱員的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包括被控告及索償,曾有個案的索償金額達7位數字。他又補充,有公司怕制定性騷擾政策後,外界會誤以為該公司經常發生性騷擾,但事實是「紙包不住火,一旦曝光,經傳媒報道,對公司聲譽造成的損害將會更大」,建議僱主防患於未然。朱崇文續建議僱員,若遇到上司或同事以言語挑逗或說話要脅赴約會等,可以錄下對話,作為日後舉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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