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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團主席兼創辦人馬雲。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在外界對於阿里巴巴擬上市後仍保持合伙人制度存諸多爭議之際,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董事局主席馬雲昨公開力挺合伙人制度,指不在乎在哪裡上市,但稱未來集團上市地應支持公司這種開放、創新、承擔責任的文化。
阿里巴巴官方微博昨刊登馬雲致公司員工的信稱,合伙人制度不是要建立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公司的權力機構,而是企業內在動力機制。這個機制將確保阿里創新不斷,組織更加完善,在未來市場中更加靈活,更有競爭力。
馬雲在信中指出,「我們也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彌補目前資本市場短期逐利趨勢對企業長遠發展的干擾,給所有股東更好的長期回報。」他表示,「我們不在乎在哪裡上市,但我們在乎我們上市的地方,必須支持這種開發,創新,承擔責任和推崇長期發展的文化。」
冀上市後續控董事會
外界廣泛預計阿里巴巴在年底前上市,融資額料達150億美元,有望成為Facebook以來全球規模最大的首次公開募股(IPO),香港是可能的上市地點。消息人士之前透露,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希望上市後繼續控制董事會,而港交所(0388)傾向於所有股東投票權一致的股權結構。
馬雲在信中指出,四年前集團18名創始人辭去「創始人」身份,從零開始。2010年開始,集團在管理團隊內部試運行合伙人制度,每年選撥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人作為公司運營者、業務建設者、文化傳承者,同時亦是股東。過去三年,集團已選出28位合伙人。他強調,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阿里巴巴的權力機構。
他說,合伙人的產生必須滿足一些條件,包括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有優秀的領導能力,高度認同公司文化,並且對公司發展有積極性貢獻,願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竭盡全力。
就馬雲的員工信,阿里巴巴公司發言人昨回應指,馬雲是希望利用公司成立14周年的日子向員工解釋合伙人制度的詳情,以及該制度對公司及行業的意議。
未符本港同股同權原則
阿里巴巴集團特殊的股權結構促成了合伙人制度生態環境的形成,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分別持有阿里巴巴約35%和24%股權,包括馬雲在內的高管團隊僅持有不到10%股份,但阿里巴巴高管團隊多年來牢牢把握住集團的運營主動權。
一位知情人士上個月透露,阿里巴巴要求港交所允許其實行合伙人制,並由合伙人任命大多數董事。如果實行這種制度,那麼在IPO之後,阿里巴巴的管理團隊以及持有7.4%股權的馬雲將可以繼續保持對阿里巴巴的控制。但香港目前不允許實行分級股權制度的公司在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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