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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強調提委會的組成,必須參照選舉委員會,符合《基本法》所規定的「有廣泛代表性」。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反對派提出所謂「公民提名」後,近日再有人提出所謂的「政黨提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強調,這些建議都在試圖繞過提名委員會,並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又強調提委會的組成,必須參照選舉委員會,即工商金融、專業、基層及宗教、政界四大界別各佔25%組成,其中已包括了全部立法會議員和不少區議員、勞工、社福、教育、宗教等界別的代表,能夠讓各界別均衡參與,兼顧各階層利益,符合《基本法》所規定的「有廣泛代表性」。
反對派繼續推銷所謂的「公民提名」,而基本法委員會另一委員陳弘毅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未來的提名委員會應包括所有政治組織、政黨的代表,才符合《基本法》有關提名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見另稿)。譚惠珠昨日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中,再一次闡述對於2017年特首普選及「公民提名」方案的觀點。反駁了這些觀點。
選委會組成 符憲制框架
譚惠珠首先指出,每個國家或地區的元首和政府首長的產生辦法,都有自己的歷史背景和憲制安排。「澳洲是由最大政黨的黨魁做總理,但國家元首是千里迢迢外的英女皇,就是由於它是由英殖民地演變成英聯邦成員國。香港已是中國主權下特別行政區,我們政治體制,就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基本法》決定。」
她續說,目前的選舉委員會,是由工商及金融、專業、基層及宗教、政界四大界別各選出300名經選舉產生的代表人物所組成的,其中包括了全部立法會議員和不少區議員、勞工、社福、教育、宗教等界別的代表,「四大界別各佔25%,是根據基本法規定『有廣泛代表性』,能夠讓各界別均衡參與,兼顧各階層利益」。
因此,譚惠珠認為,2017年如果普選行政長官,就會由一個參照這四大界別各佔四分之一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若干人士,去讓全體香港300多萬登記選民一人一票去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由中央任命為行政長官。
反對派建議違《基本法》《決定》
譚惠珠並引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講話指,提名委員會經過一個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是機構提名,不是委員提名,也不是提名委員會以外的人士或組織提名,而「民主程序」就是經過提名委員會自己的方法和步驟,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去決定誰可作候選人參加普選。至於提名多少位候選人或者提名委員的人數等,都是將來諮詢公眾意見才會決定。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的任命權,即是說必要時可以不任命。
她相信,各提名委員會委員對社會各方面推介的參選人士,以及對民調、論壇、輿論、造勢大會都留意和充分考慮,以作出審慎的決定。但反對派提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或「全民提名委員會」等建議,都會繞過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
重視中央關係無憲制危機
就坊間討論的「守前門」及「守尾門」,譚惠珠指出,融洽的中央地方關係對香港和內地都很重要,「只要大家能夠充分考慮這個因素,我認為就不會出現所謂憲制危機」。
勿成另一虛秏元氣的爭拗
譚惠珠又強調,很多香港的有識之士都響起了警號:我們在太多的政治爭拗中虛秏了時間和精力,「新加坡和我們周邊地區的發展已一日千里,我們在倒退。再不讓現政府解決多年積壓下來的問題,找新的經濟增長點,無論誰在2017年當行政長官,都對著一個困局。我們不應讓普選行政長官的問題成為另一個虛秏元氣的爭拗。
她相信,盡力令香港在2017年能夠第一次普選行政長官,是很多香港人和中央政府的共同願望。「在香港的歷史和憲制安排下,按著《基本法》的軌道循序前進,支持香港政府在廣泛及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平衡和考慮各種不同的訴求後,找出最大公約數去制定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是需要香港人共同努力,促成美事,讓我們在2017年一人一票去選特首。」
吳康民指「守前門」更佳
另外,就陳弘毅提出「守尾門」方案,原全國人大代表吳康民坦言這只是下策,並反問為何不「守前門」,在提名候選人的階段先加以限制,又認為中央不會接受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及陳弘毅提出由「公民推薦」特首候選人人選,再供提名委員會考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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