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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自案發以來首次站到被告席上。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同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哲等人,涉嫌挪用公款和合同詐騙案件。據悉,本案庭審將於今(30)日結束。
曾騙巨款逃加國
2005年,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發生涉嫌內外勾結票據詐騙案,原任支行行長高山等人被警方通緝。2012年8月,高山在加拿大滯留近8年後,回中國自首。本次開庭也是高山自案發以來首次站到被告席上。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間,李東哲、李東虎、高山夥同袁瑛、張立濱以非法手段佔用26家存款單位存款276筆,共計人民幣28億餘元,造成6家存款單位實際損失人民幣8億餘元。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五家車行累計貸款總額人民幣8億元,造成實際損失人民幣2億餘元。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蔣月仙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李東哲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特別嚴重,為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藏利偉販賣毒品數量較大,並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公訴機關指控,本案票據詐騙犯罪、合同詐騙犯罪、敲詐勒索犯罪均係共同犯罪,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均係主犯,袁瑛、張立濱、蔣月仙均係從犯。敲詐勒索的部分犯罪係未遂。李東哲、李東虎、藏利偉犯數罪,均應數罪併罰。
據檢方指控,高山此次被控罪名是挪用公款罪。據悉,本案庭審將於30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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