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國兩制」下,本港的行政、立法、司法及終審權力,都是由中央授予,高度自治的範圍均由《基本法》規定。自回歸後,各中央領導人先後對本港的憲制地位和政制發展權限發表重要講話。2007年,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第三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明確提出,「一國」是「兩制」的前提,「一國」和「兩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對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時也重點談到,香港要以國家整體利益為重,「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兩制」是「一國」內的「兩制」。
胡錦濤: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
2007年的7月1日,第三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也特別強調「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提出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
習近平:要以國家整體利益為重
習近平於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時,同樣提出香港要以國家整體利益為重。他指,「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兩制」是「一國」內的「兩制」:「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解決香港、澳門問題,我看核心是兩條,一是對香港、澳門回歸行使主權,維護國家的利益,二是保持港澳長期的繁榮穩定與發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