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品交易所假文件案其中一名馬來西亞籍商人,被指管有逾40億元的虛假銀行資金證明,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惟辯方提出大馬商人願意承認一項較輕的管有虛假文書罪,裁判官決定押後至今晨處理。
59歲被告王雄本(Ong Shen Kuo),將於今早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辯方大律師指需時讓控方修訂控罪及案情,又表示已準備為被告求情,控方確認辯方申請並表示會予以協助。
據了解,被告願意承認的一項控罪,最高刑期為3年,較原來被控罪名的14年為低。新控罪中,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管有虛假文書是具有犯罪意圖。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12月某日,保管一份由滙豐銀行發出的虛假資金證明書,以證明其戶口內有一筆5.16億美元的存款。辯方早前披露,被告曾發電郵要求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慎重處理涉案資金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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