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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基層住屋團體請願,促政府收回私人遊樂場作公屋發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多個獲政府以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批地的私人會所,懷疑違反契約,經營非康樂設施,可能違反批地條件。審計報告昨指,私人會所設施實際上有承諾提供一定時數開放予公眾使用,但調查發現,私人會所的開放設施、實際用量都遠低於承諾時數。同時,這些私人會所疑在契約用地上進行商業活動或分租,可能違反批地條件。審計署批評,當局有迫切需要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並且加強宣傳私人會所須預留時間開放設施予公眾。
審計報告指出,政府以免地價或以象徵式地價(1,000元)直接批出土地予私人體育會所的政策,但是沒有清楚訂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可容許的用途。在現時的32份契約中,有16份是批予私人體育會所,用作康樂會所等用途,這些會所可以營運食肆、酒吧及麻雀房及按摩室、足部反射治療室及理髮店等。報告指,截至今年3月共批出32份地契給27個私人體育會所,其中9個在灣仔區。
報告又指,審計署巡查時常見的違規情況,包括違例建築及佔用政府土地等。審計署批評,民政事務局和地政總署沒有定期實地巡查相關契約土地,政府難以及時發現違反批地條件的情況。調查發現,一些懷疑違規的情況,包括懷疑在契約用地上進行商業活動或分租,例如由牟利的第三方營運食肆、酒吧、體育用品店、按摩室和美容院等。
籲民政事務局加強宣傳
另外,報告指出,大多數私人會所的開放設施,實際用量都遠低於承諾時數。而地契訂明私人會所要預留時間,開放予公眾使用,但政府一直未有積極宣傳。審計署認為,民政事務局應加強宣傳,如聯同教育局鼓勵附近學校多用會所設施。
審計報告又指,負責統籌續期的地政總署,考慮申請時會先諮詢有關部門,但大多數個案中,部門回覆都只表示無意見或不反對。審計署批評,當局處理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續期的工作過於零散,要求加強協調,認為當局有迫切需要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設立有效機制監察用地情況,並評估到期契約應否續期。
當局允全面檢討審視現政策
民政事務局回應指大致接受審計署建議,認同在監察私人遊樂場所承租人,開放設施予外界團體使用、宣傳的安排,及監察外界團體使用率方面,均有改善空間,會與地政總署等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跟進技術性問題。發言人指,民政事務局已向立法會承諾,全面檢討及審視現行私人遊樂場契約的政策,並會參考審計署的建議。當局表示,整體同意建議,但民政事務局局長指出,局方負責相關契約的審批和續期,但亦有其他不屬該局職能範圍的事影響契約。
同時,發展局及地政署均表示,已作好準備,為民政事務局即將進行的契約政策檢討提供協助,而地政署會支援民政事務局落實審計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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