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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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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雕塑霸廣場 本報揭發涉違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1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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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佔中」的大型雕塑在未獲康文署批准的情況下,竟公然犯法放置在中環皇后像廣場。 網上圖片

 反對派聲稱要爭取「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鼓吹違法的「佔領中環」。事實上,「佔中」主事者一直無視法紀:他們早前將一座涉及「佔中」的大型雕塑放置在中環皇后像廣場,但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有關雕塑在擺放於皇后像廣場前,並未獲得管理場地的康樂文化事務署批准。康文署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該署已提醒前線人員日後要多加留意,避免有未經批准的物品或活動在該署場地內擺放/進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佔中」主事者於11月9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擺放一座高2.6米的「和平佔中」大型雕塑,並聲言該大型裝置會安放於多人聚集的公眾地方。不過,香港文匯報發現有關的大型雕塑,原來屬於「非法擺放」: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在書面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該署沒有接獲任何團體申請於11月9日在皇后像廣場內擺放雕塑。

康文署可發口頭警告或執法

 他續說,任何人士或團體如欲在康文署轄下場地放置宣傳物品或舉辦展覽,均須向該署申請租用場地作非指定用途,申請獲批後方可進行有關活動,而康文署轄下的遊樂場地均受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附屬法例BC章《遊樂場地規例》所規管。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在遊樂場地內如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在未經許可下張貼告示或豎立任何構建物。若有違規行為,該署可考慮發出口頭警告或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署方已提醒前線人員多留意

 發言人指出,事發當天,由於有關團體沒有向部門提出申請在皇后像廣場擺放雕塑,故該署公園管理員即時向該團體表明有關雕塑不可擺放在廣場範圍內,當時該團體表示明白,於是把雕塑擺放在廣場範圍外,即中環港鐵K出口外的空地上,據悉有關活動亦只維持了1個多小時。但經該署詳細查證於當天拍攝的照片後,發現雕塑最後的擺放地點雖然位處皇后像廣場範圍外,但仍屬該署的管轄範圍,故他們已提醒前線人員日後要多加留意,避免有未經批准的物品或活動在本署場地內擺放/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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