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桃色疑案 東周反控魔童誹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2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東周刊》入稟要求王維基收回「政治抹黑,絕無此事」的誹謗性言論。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前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2年前被捲入一宗桃色疑案。王維基隨即入稟法院控告《東周刊》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再出版及印刷,並就誹謗作出賠償。同時,他發表聲明指,事件是「政治抹黑,絕無此事」。《東周刊》昨日入稟,要求王維基收回「政治抹黑,絕無此事」的誹謗性言論及作出賠償。入稟狀指,事件關乎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人是否合適,《東周刊》基於公眾利益,有責任報道事實。

 東周刊出版有限公司昨日聘請孖士打律師行撰寫入稟狀,向法庭申請禁制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以及其主席王維基的誹謗性言論,並要求賠償。今年11月19日,《東周刊》刊登一篇有關「王維基捲性侵犯疑案」的報道。

刊出前曾要求對方回應

 入稟狀指,自今年3月以來,政界與傳媒廣泛討論有關王維基不利指控的事件。報道刊出前,王維基有機會澄清,但他只作出否認,沒有進一步解釋。

 入稟狀又指,首答辯人隨後發表聲明,指「事件乃無中生有之謠言,絕無其事」,要求「造謠者不應以此混淆視聽,而應在免費電視牌照一事上,還社會一個公義」。

報道助考慮發電視牌照

 《東周刊》認為,上述內容含有誹謗成分,又指政府考慮審批免費牌照時,電視台持牌人是否合適人士,往往是考慮因素之一。由於王維基正是控制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人士,所以涉案報道事件關乎公眾利益,《東周刊》須肩負責任報道事實。

 前日出版最新一期《東周刊》,封面題為「酒店邀喝飲料 女下屬舉報 王維基捲性侵犯疑案」,刊登一份上海公安局靜安分局報案文件副本,並訪問涉嫌報案的王維基前女下屬X小姐。她指公安正受理此案。

確認報案文件內容屬實

 《東周刊》指,報案文件顯示,報警時間為2011年9月22日,聲稱案發時間則為同年6月6日,案發地點在上海巿南京西路1376號波特曼麗嘉酒店2103房間,被投訴人是X小姐「公司同事王維基」。《東周刊》又以電話訪問協助X小姐登記報案資料的民警,確認該報案文件內容屬實,但對於有否邀請王維基協助調查及調查過程,均拒絕透露。

 王維基昨日在《東周刊》刊登報道後,隨即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東周刊》誹謗。王維基同日發表聲明指,報道中所指案情屬嚴重刑事罪案,若然事件屬實,應交由執法及司法機構調查處理。

 他指出,過往幾年曾多次到內地公幹,從來沒有與任何地方的執法或司法部門就此事接觸。報道所謂「親筆信」,亦絕非出自他的手筆。王維基表示,此事只是單方面指控,加上無人證物證的「政治抹黑」。

 《東周刊》同日先後兩度發表聲明,指事件「既涉及婦女權益保障,亦關乎電視牌照申請人是否合適人士,皆和公眾利益有關。」該刊認為,發掘此事真相責無旁貸,故展開調查。

 聲明認為,王維基把事件描述為「政治抹黑」是轉移視線,迴避回應具體問題,更認為王維基在聲明中指報道屬「單方面指控,無人證無物證的政治抹黑」,實屬誹謗。

相關新聞
李飛今抵港 明日百人午宴 晤各界聽民意 (圖)
各界怒斥:「提前佔中」圖要脅中央
准許利潤傳5年不變 兩電或加價 (圖)
TVB台慶收視高振士氣 (圖)
存款利率管制將適時放開 (圖)
內地勢掀環保風暴 (圖)
聯儲局新舊長老齊撐QE (圖)
駱家輝宣佈明年初離任 (圖)
上合峰會料簽歐亞運輸大通道協定 (圖)
軍方成立巡視機構 重點監督一把手
四叔再捐5萬呎地 擬建青年宿舍 (圖)
立會通過動議促增免稅額 (圖)
外交部:盼菲妥善回應港人要求 (圖)
桃色疑案 東周反控魔童誹謗 (圖)
繽紛冬日巨蒲公英做聖誕夢 (圖)
網誘懵青交私隱 呃貸黨8人被捕 (圖)
紐約豪宅「屠殺」塗鴉牆地標
梅鐸鄧文迪離婚 贍養費或少於前妻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