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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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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強時評:社會須達共識:討論「公民提名」只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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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志強

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時事評論員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法律框架,討論只是浪費時間。的確,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7月16日出席立法會午宴致辭時強調:「邁向普選目標的起點和跑道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要想盡快到達終點,必須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軌道上往前走,而不是走彎路。」「公民提名」的要害是違反《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因此社會須達共識:討論「公民提名」只是浪費時間,這樣才能保證香港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及委員譚惠珠,近日先後開腔「撥亂反正」,其中梁愛詩明確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又以1998年新機場搬遷大混亂比喻政改,認為香港首次落實普選應穩陣一些,不應一次過有太多大變動。本身為基本法草委的譚惠珠出席「香江智匯」舉辦的政改論壇時指出,有關普選特首的《基本法》條文草擬時,「無人提過公民提名」,當年有提過由立法會或議員提名特首候選人,但基於維持行政主導原則而不被採納。

「公民提名」對落實普選是「緣木求魚」

 梁愛詩指出討論「公民提名」只是浪費時間,這令筆者想起一句成語「緣木求魚」,這句成語出自《孟子·梁惠王上》:「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緣木即爬樹,爬到樹上去找魚,方向或辦法都不對頭,不但不能達到目的,而且白白浪費時間。「公民提名」對落實普選就是「緣木求魚」。

 政府上周三發表政改諮詢文件後,身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的提問。會上反對派議員質疑政改諮詢文件是「畫地為牢」,為候選人數設上限和機構提名,都是提高選舉門檻。林鄭月娥回應,政改諮詢必須在框架下進行,「或者有人叫它做一個框架,或者亦都有人形容它為一個軌道,但無論是一個基礎,或者一個框架,或者是軌道,它都是令到我們的工作可以有成功的機會而進行,而不是天馬行空一樣,重新設計一個軌跡」。對於「公民提名」,她就重申,任何削弱或者繞過提委會的建議,都有可能不符合《基本法》。

 目前,社會對政改的分歧,歸根結底是要不要依法討論普選的問題。反對派企圖令普選「走彎路」、「行冤路」,主要體現在企圖以「公民提名」架空和代替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反對派卻堅持要搞所謂「公民提名」,顯然是不依法辦事。香港普選只有依法辦事才能成功,而這個「法」就是《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如果反對派硬要離開普選的法律規範另搞一套「公民提名」之類的違法方案,只會將普選的討論引向歪路。

 有輿論一針見血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是政治僭建物,亦不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只是個別政客一廂情願的想法,更被用作分化社會的偽議題。香港不應被政棍牽著走……『真政棍』虛情假意推銷『公民提名』,卻又是『政治寶藥黨』的禍港劇本。」

 事實上,反對派鼓吹「公民提名」,其企圖就是廢除提名委員會武功,讓對抗中央的人入閘。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當年早就預料到了反對派會在香港普選問題上興風作浪,他高瞻遠矚地指出:「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正是根據鄧公的講話精神,規定了特首候選人必須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序產生,以此嚴防對抗中央的人問鼎特首寶座。鄧公所說普選就一定能選出愛國愛港的人嗎?這是個反問句,回答應是「不一定」,所以設立提名委員會就是為了防止與中央 對抗的人入閘。

激進反對派圖用「公民提名」綁架反對派陣營

 就鼓吹「公民提名」,反對派陣營提出多個不同方案,其中以學民思潮最極端,由全港約350萬名合資格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特首候選人須取得提委會最少10萬名委員推薦。另一個激進反對派政團「人民力量」也提出「天馬行空」的建議,稱提名委員會由民選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組成,而獲地區直選已登記選民1%,即約3.5萬人或5%立法會議員又或5%區議會議員聯署支持,即可成為特首候選人。「人民力量」還攻擊民主黨提出的「三軌方案」。很明顯,激進反對派用「公民提名」企圖綁架整個反對派陣營,其目的就是要令特首普選一拍兩散。反對派中的溫和力量應擺脫激進反對派的綑綁,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參與諮詢,令普選討論回到正軌。 

摒棄「公民提名」的「政治僭建物」

 香港已經進入了邁向普選的關鍵時期,展開政改諮詢,是為了理性務實討論政改,為預備開展政改「五步曲」做好準備工作。5個月的諮詢,時間寶貴,反對派提出的五花八門的「公民提名」方案,本質都是離開《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另搞一套,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腳的。「公民提名」是《基本法》之外的「政治僭建物」,在香港,樓宇僭建會對人命安全構成威脅,必須拆除。「公民提名」的「政治僭建物」會對依法落實普選構成威脅,也必須摒棄。因此。社會須達共識,必須摒棄「公民提名」的「政治僭建物」,討論「公民提名」只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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