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兒童乘客於私家車內須戴安全帶問題。政府建議強制規定兒童乘客在私家車前座和後座,均須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並提出4個方案,以加強保護兒童乘客安全,計劃在明年提交法例。運輸署表示,對4個方案持開放態度,正諮詢交通諮詢委員會和道路安全議會轄下的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
立法會上,政府建議兒童身高未達1.35米至1.5米、年齡在8歲至11歲前,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執法方面,如有需要警方可量度身高及要求出示年齡證明。
有議員關注早前消委會所做的調查發現,市面不少兒童安全椅的撞擊力差,政府會否就裝置訂明安全規格。運輸署回應說,安全椅如果符合歐美等地方國際標準,會貼上標籤,家長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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