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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人公會主席劉嘉時。 周紹基 攝
醞釀9年的信託法更新,條例在去年7月通過,並在去年12月實施,信託人公會主席劉嘉時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雖然新法例實施時間尚短,但今次的修例,可望幫助香港在環球激烈的競爭中,成功吸引更多來自國際,特別是中國內地的資金選擇香港的信託服務,這有助全方面鞏固香港作為真正世界級金融中心的地位。惟她指出,今後本港還要面對不少挑戰,最大的問題是熟悉信託的本港人才不足夠,希望政府制訂長遠的人才政策。
■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
截至2011年底,香港的信託資產保守估計逾2.6萬億元,但信託法自1934 年以來便沒有更新,基本上沿用1925年英國的受託人法,但在金融市場急速發展的情況下,當中的部分條文已變得不合時宜。
吸引更多人來港信託
反之,英國、新加坡,以及其他離岸司法管轄區,在過去10年積極更新法規,搶去不少本港的信託生意。今次修例後,信託法最顯著的變化,是相較英國及新加坡的信託仍設有分別為期125年及100年的固定財產�矬~期,香港新修訂的信託法廢除了反財產�矬~的規則,換句話說,香港的信託是無限期的,這項設計比很多國家及地區都要先進,將有助吸引更多人到香港成立信託。
帶動相關金融服務業
劉嘉時指出,新法例亦釐清了受託人的權力及責任,包括向受託人施加法定謹慎責任,同時賦予受託人更大的權力委任代理人、代名人和保管人。新法例亦為受託人的利益提供更好保障,包括規管為提供服務而收取酬金的受託人的免責條款、提供機制讓受益人免除受託人。
另外,新的信託法亦增加受託人的法定權力和責任,變相增加財產授予人成立名不副實信託的難度。劉嘉時指出,新例總體來說,增加了本港法規的確定性(legal certainty),加上本港長久以來公正的法律制度、簡單低稅制、具效率的金融基建等配套,對吸引信託在港成立有很大幫助,屆時可望帶動相關金融服務業,例如信託業、法律顧問、投資顧問及會計業等一連串的就業機會。
目前本港的信託業面臨的硬件問題已大致解決,問題是軟件能否配套上,這就是本地的信託人才數量及質素未能跟上。她指出,許多業內人士認為,本港同時具備經驗、技能與知識的信託業人才不足,政府應該計劃引入外國專才,同時要研究本港有甚麼吸引他們來港的優點。
專業資格認證育人才
此外,她表示,加強信託從業員的專業資格與認證,可增加本港信託業的信譽和專業水準,「以往任何人都可接受別人的委託,成為信託人,但隨�茠鷟艦奕黧V趨複雜,現時對受託人的要求相當高,為提高該界別的專業性,應該立即開始投資在人才培訓上,例如開展嚴格的內部培訓計劃、建立信託人發牌制度等。」業界更普遍認為,可參考會計師、律師等行業,授予正式從業資格並進一步培訓,這樣有助本港的畢業生,提供明確的職業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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