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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著名食評人蔡瀾及縱橫電影製作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廣東燒味餐廳多間分店,指該餐廳未得其同意下將印有他相片及親筆簽名的廣告貼於海報上,並有「蔡瀾好介紹」、「牛扒,燒鵝,叉燒好」的介紹,而蔡表示沒有與該餐廳有任何聯繫,另該餐廳又曾被傳媒報道對旅客收費過貴的欺騙行為,指餐廳影響其名譽,入稟向該餐廳索償,包括廣告費用,並要求禁制餐廳再用這些海報。
2名原告人蔡瀾及縱橫電影製作有限公司,入稟控告5名被告人,即廣東燒味餐廳5間分店(葵涌、黃大仙、登打士街、金馬倫道及亞皆老街),他們分別由百達有限公司、發年有限公司、大生有限公司、�皕u有限公司及先暉有限公司經營,向他們索償,但入稟狀並沒有透露索償金額。
記者昨到訪入稟狀所指位於葵涌協德大廈的廣東燒味餐廳分店,就現場所見無論餐廳內外也沒有任何有關蔡瀾的宣傳字句或人像海報等。而該分店的經理蘋姐表示,她於葵涌分店任職半年間,餐廳內外也沒有利用有關蔡瀾的名義宣傳,而她也沒有見過蔡瀾光顧其餐廳,對於蔡瀾對部分分店入稟一事,蘋姐表示「不同公司,不同老闆,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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