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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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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例首咬「特價」 惠康貪5毫罰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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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窩打老道惠康超市(見圖)因抵觸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1萬元,成為條例生效後首宗案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惠康超級市場油麻地窩打老道分店,將一款薯片價格標示為原價1包5.5元、特價2包售11.5元,由於特價的2件價錢較分開兩件購買貴5毫,被海關控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惠康代表上周四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罰款1萬元。這是條例去年7月修訂生效後,首次被判罰的案件。海關提醒商戶,切勿向消費者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產品,否則會違例。

海關根據舉報資料,於去年7月調查油麻地窩打老道40號的惠康超級市場,發現該超級市場陳列出售一個品牌的薯片,價格標示為「標準價 5.5, 特價 $11.5 / 2件」。分開購買2件薯片所需的金額,較該標示的「特價$11.5 / 2件」便宜5毫,但該款價格標示會誤導消費者,以為該貨品有價格優惠而選購更多數量,屬於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商品說明」,涉嫌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於是採取執法行動,作出檢控。

「說明」包括價格優惠

海關指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根據去年7月19日生效、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包括價格、價格的計算方式,或是否有任何價格優惠或折扣。

海關呼籲零售商應核實向消費者提供的產品資料,切勿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產品資料。

價格是其中一項可以影響消費者購買決定的最重要資料。如消費者獲告知任何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價格資料,可能有礙他們作出有根據決定的能力。如商戶作出價格比較,必須清楚顯示正在比較何種價格,並須能證明所作的任何聲稱均是正確及有根據的,尤其是優惠價格的聲稱是真實的。

市民如發現有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形,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惠康:已確保細節合法

惠康發言人回應稱,尊重法庭判決,於去年7月獲悉事件後,已即時加強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營運指引及員工培訓,確保每個營運細節皆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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