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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康的1款薯片標價抵觸商品說明條例。 王維寶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消委會的數字顯示,去年下半年接獲不良銷售求助個案共3,969宗,按年上升6%,當中虛假或誤導、威嚇行為及先誘後轉銷售繼續屢見不鮮,相信投訴增加反映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宣傳有成效。消委會表示,留意到不同行業的不良營銷手法,日後會與業界研究加強保障消費者。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早前在年結記者會上指出,在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於去年7月19日實施後,共接獲3,969宗市民求助個案,按年上升6%。按不良銷售行為常用手法分類,接獲投訴主要涉及「虛假或誤導」最多,其次是「威嚇性行為」......最少則是「不當接受付款」(見表)。他稱,由於部分投訴人只為追回款項損失金額,所以只有188宗經投訴人同意的不良銷售手法個案,轉交予海關研究及調查。
藥物投訴激增78%
他說,以電訊服務、藥物及中成藥、通訊用品、健身會籍、攝影器材及美容服務的投訴較嚴重,尤其藥物及中成藥與通訊用品投訴為甚,分別按年大增78%及57%。他解釋,去年年初只有零星不良銷售手法投訴,直至新例實施後,投訴個案愈趨增加,反映出條例的廣泛宣傳提高了公眾意識。
黃玉山舉例說,曾有投訴人在購買7,000元的數碼相機時,被店員推介另一部需額外多付2,300元的相機,聲稱「型號更新、規格更高」。
該名投訴人在購買回家後,才發現原來兩部相機完全相同,唯一分別就是內地與本港的版本之別,才知道被騙。黃玉山謂,店方企圖隱藏標價的手法亦屢見不鮮,但仍有市民誤墮陷阱。
另外,他又指出,健身會所及收費電視的推銷中常見「威嚇性行為」,亦曾有投訴人被健身中心的中獎優惠利誘,以為可到健身中心領獎,但到達後卻被推銷購買每月800元的1年合約,其間被不時轉換教練推銷,令該名投訴人感到被威嚇,到簽完後合約才覺後悔。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雈蝏﹛A消委會關注到鐘錶業與中成藥的不良營銷手法,日後會聯同業界研究加強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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