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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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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民政局定指引 開放會所設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審計署去年發現有私人體育會所用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租用土地作非體育用途,會所對非會員開放亦有不足。帳委會經聆訊後發布報告,認為現時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情況「不可接受」,有關當局「難辭其咎」,促請民政事務局在契約續期時須確保會所符合現行政策,同時盡快制訂指引和機制,讓會所交代開放設施情況。而民政事務局則自2013年9月開始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政策,預計可於今年底前制訂未來路向。

政府沒訂明 會所走罅「兼職」

立法會帳委會在昨日發表的報告書上提到,雖然當年行政局早在1969年和1979年提到,有需要在契約清楚訂明可容許的康樂用途和會所只應提供屬合理範圍的設施,但政府並沒就此作出訂明,令會所可在用地營運非體育設施,包括食肆、酒吧、麻雀房、按摩室等。帳委會續稱,當局亦對會所開放設施讓外界團體使用的宣傳工作不足,同時疏於監察,令政府根本無法及時發現違反批地條件的情況,團體多年來沒有透過政府安排使用會所設施,私人體育會所亦毋須匯報相關使用率。

帳委會認為,現時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情況不可接受,有關當局難辭其咎,促請民政事務局在以15年期為契約續期時,須確保符合現行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政策條件,並盡快制訂詳細指引以協助私人體育會所在向民政事務局呈交的季度報告中,匯報其在「開放設施」計劃下的設施使用情況,及設立適當機制以核實就開放設施提交的資料。

全面檢討 料年底前定去向

而民政事務局回覆帳委會時表示,當局於2013年9月開始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政策,檢討考慮因素包括體育發展需要、土地用途、場地的整體使用情況、契約承租人及其會員的利益,以及廣大公眾利益等,預期可於今年底前制訂此政策的未來路向。不過,13份在2011年或2012年期滿的契約,不會涵蓋正進行的檢討。

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昨在記者會上,批評政府「未殺到埋身都不去檢討政策」,做法非常不恰當。帳委會委員梁家傑則指,當局未有做好監察工作,又未能在2011年和2012年期約滿前做好檢討,以實施新續約條款,做法不可接受。

他認為此舉對公眾和私人會所會員的利益均造成損害,促請當局盡快完成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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