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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持雙程證來港內地無業女子,涉嫌於本港開設及利用8個戶口洗黑錢,涉案金額達100億港元。她去年6月起還柙候訊,同年12月法庭批准她保釋。但今年1月開始再沒到警署報到,法庭昨向她發出拘捕令,並將3,000萬元保釋金充公。
被告趙丹娜(22歲)疑於2012年12月6日至21日期間,利用自己的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趙本應還柙候審,但去年12月下旬申請保釋,法庭批准她以3千萬元保釋外出,但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依時到警署報到,另有2名擔保人答應各以100萬元,及各額外附加400萬元作人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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