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馬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份工作報告均將十八大三中全會制定的司法改革列為2014年重點工作,列出多項具體改革措施。最高法在報告中指出,要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解決審判權運行中的行政化問題,對減刑、假釋案件實行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要穩妥處理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要正確區分鑽改革空子犯罪案件。
東中部14省區 裁判書全面公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中指出,今年要制定、實施《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要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解決審判權運行中的行政化問題。要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最高人民法院及東中部14個省區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依法全部上網公佈,其他省區法院3年內全部實現這一目標。
周強還提出,對減刑、假釋案件要實行開庭審理,加大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力度,確保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公開公平公正。要完善申請再審和申訴立案受理制度,嚴格涉訴信訪終結程序,積極開展網上信訪、巡迴接訪、帶案下訪等工作。要推進知識產權法院和資源環境審判機構建設。認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試點方案,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和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
正確區分鑽改革空子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則把「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列為2014年各級檢察機關首要工作。他指出,穩妥處理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正確區分改革失誤與失職瀆職、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等界限。針對改革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案件,最高法也在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司法應對,要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制定司法解釋。
完善辦案信息查詢系統
就檢察改革,曹建明提出,要實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深化檢察環節司法公開,完善辦案信息查詢系統,建立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向社會公開制度。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試點,落實和強化執法辦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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