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馬靜)2013年檢察機關查辦廳局級貪官253人、省部級8人,人民法院審結包括薄熙來案、劉志軍案在內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最高法將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加大依法懲治腐敗犯罪力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貪污賄賂、瀆職犯罪保持高壓態勢,促進建設廉潔政治。
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指出,去年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最高人民法院報告列出,2013年各級法院加大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
加大外逃追捕追贓力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2014年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職務犯罪,繼續深入推進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有效整合偵查資源,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更加注重辦案質量和效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贓力度。重視抓好職務犯罪預防,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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