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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男子於本月初涉嫌透過家人的電郵地址,發送一封帶有恐嚇成份的電郵到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恐嚇集團主席呂志和。33歲無業被告伍凱威昨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等候提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的適當性。控方庭外透露,被告與呂志和並不認識,但不清楚他曾否於嘉華任職。而有關電郵由被告用家人的電郵發送,由控方第二證人,即嘉華的人力資源部經理接收,但稱現階段不方便透露電郵內容及被告動機。
嘉華拒透露電郵內容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2日,在香港北角渣華道191號嘉華國際中心29樓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威脅呂志和,會使他人身受到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控方庭上指,被告的父親、父親女友及其弟將會擔任控方證人。
伍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呂志和及嘉華人力資源部經理,以及不得與其3名任證人的家人談及案件,又須逢星期一及五到天水圍警署報到及不得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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