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審計署審計報告批評公務員公開招聘需時過長,部分招聘需時逾8個月才發出聘書。報告指出,其中懲教署有10次小規模招聘需時最長714日,而公務員事務局亦沒有既定機制監察招聘時間,認為過程冗長不利政府競逐人才,及會導致招聘成本增加。審計署建議,決策局與部門必須訂定招聘工作時間表,並密切監察公開招聘進度。有關部門同意署方建議。
審計署審查了公務員事務局、懲教署、教育局、食環署及康文署,在2010/11年度至2012/13年度進行的50次公開招聘中,發現懲教署有10次小規模招聘需時356日至714日不等,認為需時甚長。另外,在包括該10次小規模招聘在內的17次招聘中,有部門沒有按公務員事務局指引規定,訂定招聘工作時間表;而公務員事務局亦沒有機制監察。
不利競逐人才 推高招聘成本
審計署認為過程冗長不利政府與私人機構競逐人才,亦會導致較高招聘成本及延誤填補空缺。
審計署建議,決策局與部門必須訂定招聘工作時間表,並密切監察公開招聘進度,同時採取適當措施,方便部門在進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招聘時,使用公務員事務局職位申請系統以提高效率。審計署亦建議懲教署全面檢討整體招聘程序,簡化招聘安排。多個被點名部門同意署方建議,指日後正式確立招聘工作時間表,以監察招聘進度。而懲教署則回應表示,已茪漹蘑改善措施,包括為招聘活動訂定招聘時間表及列出階段性完成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