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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現,昂船洲高架道路改變施工點,合約金額增至16.477億元,並延遲9個月完工。資料圖片
諮詢不足頻改選址 屢遭承辦商申索 審計促路署設監管程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政府早年獲撥款121.917億元興建八號幹線青衣段,連接長沙灣至青衣。審計署最近就工程其中4份合約進行審查,發現路政署在招標工料清單等文件上有遺漏,工地選址又諮詢不足,以致承辦商多次就合約條款和變動向政府提出申索,令最終合約金額較原合約金額至少增加近4億元,完工日期亦延遲16個月。審計署促請路政署在招標文件中,為性質不同工程提供獨立工料清單項目分項,並訂立適當的監管程序,同時對可能引致的合約申索提供相關財政影響資料。
八號幹線青衣段全長7.6公里,截至2013年12月共花了99.26億元費用,而青衣段在2009年12月完成及通車,但較原訂目標完工日期延遲16個月。審計署昨日公布早前路政署在青衣段的規劃和推展工作的審查結果,發現進行審查的4部工程合約都出現有工料清單遺漏、工地選址變動等,以致當局遭承建商申索。
未提鑽探測試 完工遲9個月
審計署發現,其中一份涉及建造昂船洲高架道路的工程合約,建築工料清單未有提及承建商需對所有已完工的樁柱進行驗證鑽探測試;路政署委託的工程顧問又要求承建商檢討樁柱設計,但事前未有通知路政署;合約列為臨時施工地的私人土地業主反對安排,承建商需改變施工點。承建商因上述原因向路政署申索,合約金額由15.387億元增至16.477億元,完工日期亦延遲9個月。
另一份涉及興建南灣隧道及青衣西高架道路的工程合約,審計署發現承建商的工料清單價率遠高於合理水平的風險,但署方和顧問未有要求承建商解釋所列價率高於合理水平的理由;招標工料清單和土地勘探圖則對不同隧道襯砌厚度的隧道長度有差異。有關合約最終金額為16.994億元,亦較原來的14.793億元為高,工程亦延誤5個半月。
至於有關道路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合約,由於部分土木工程進度延遲,以致承建商需在合約訂明後很長時間才可進入工地進行交管系統安裝工程。有關承建商期後又提出申索並獲5,220萬元,完工日期也延遲17個月。
倡加強查核工料清單項目
審計署建議路政署應採取措施,確保署方人員和顧問在合約的招標文件中,為性質不同的工程提供獨立的工料清單項目分項;加強查核工料清單項目,以確保其完整及準確。審計署又促請路政署訂立適當的監管程序,規定署方委託的顧問發出涉及逾30萬元額外費用的工程指令前,須徵求路政署意見。路政署亦需諮詢私人土地的業權人後,方將有關土地列入工程合約。
路政署同意審議署的建議。發言人強調署方會不斷改善表現,並因應審計報告的意見,制定合適安排。而署方日後推行建造工程合約時,會盡量避免延後項目完成時間及增加工程費用。發言人又指,署方已就改善工程項目實施程序採取多項措施,包括項目規劃、建築期間的臨時交通措施、工程合約的交接安排,以及建築工料清單的核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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