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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承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襲擊前婚外情女友而被判普通襲擊罪成的高級督察劉承聰,停職等候上訴期間駕的士賺錢,去年接載一對醉酒男女,女乘客曾在車內嘔吐,劉疑為26元車資及清潔費與男乘客爭執糾纏,混亂間劉報稱被打,男乘客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不付款而離去兩罪,惟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女友嘔吐離車 清潔費爆爭執
事主劉承聰(44歲)昨供稱,去年12月11日凌晨,的士駛至油麻地目的地附近停紅燈時,男女乘客突然奪門而去,他遂下車「追數」,並茠近大廈保安員代為報警,雖然曾一度擒下被告羅浩麟(27歲),但其後反遭對方揮拳施襲數次,致左眼角流血。
惟被告供稱,當晚女友人突然下車,他因擔心其安危,故丟下車資顯示的140元便離去,惟沒留意附加收費一欄,但劉卻指他還未付500元清潔費,他感到不合理並欲離開,劉卻欲把其制服,羅承認在掙脫期間有可能把劉弄傷,但否認曾向劉揮拳。
裁判官阮偉明指2人混亂期間糾纏,雙方皆有受傷,不能排除羅是無心打到劉,而羅有留下車資,可能受酒精影響,沒看到顯示器的20元附加隧道收費及新的士收費,並非意圖不付車資。而2人的證供及傷勢,均與各警員及保安員等證供吻合,故難以決定誰的口供才是真相。
本身已婚的劉承聰2012年1月涉嫌毆打女友被停職,同年6月中被判罪成,罰款5,000元,警隊決定停薪停職兼啟動內部紀律程序,惟劉向法庭提出上訴。在等候上訴期間,劉於去年3月底再爆出涉嫌向女友發出恐嚇短信,再被警方拘捕,案件正等候法律意見是否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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