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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昨日公布該會的「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建議特首參選人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劉國權 攝
候選人須過半數提委支持 不獲中央任命不得再參選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工聯會昨日公布該會的「政制發展2017意見書」,方案建議提委會按現時四大界別,將提委會按比例增加至1,600人,獲5%委員支持即可報名,而特首參選人需表明擁護中國憲法及基本法;參選人要獲過半提委會票數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候選人數為2人至3人,然後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工聯會又建議,倘當選人不獲中央任命,可進行重選,而不獲任命者不能再次參選。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理事吳秋北、榮譽會長鄭耀棠、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及副會長潘佩璆昨日一同出席記者會。該會表示,在過去四個多月,舉行了七場政改諮詢會,諮詢工會理事和代表,收集到700多份問卷,並歸納出「三大原則」、「三大共識」,及「三大程序」。
建議提委會最多千六人
會長林淑儀表示,「三大原則」包括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相關規定,依法而行;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行政長官;促進香港政制積極、穩妥發展,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
至於「三大共識」,就是工會認同政制進一步發展及落實普選的重要性,但同時強調必須以基本法為依據,並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考慮香港「實際情況」,分階段、有秩序地「循序漸進」;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不對抗中央,具政治、經濟、社會的視野,能夠處理社會矛盾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亦不可有政黨背景;工會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傾向「謹慎、穩妥」。
在「三大程序」上,工聯會提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以1,200人為基礎,最多不多於1,600人;若增加至1,600人,維持現時4個大界別,每個界別為400人,以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第三界別新增的100人,為增加勞工界代表的比例;第四界別,新增100人全為區議員。
正式候選人兩名至三名
對於提名的方法,工聯會建議,由提名委員會委員以個人名義推薦,得到5%委員支持,即可報名參與提名程序;所有報名人均須附有一項聲明,表明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名方案上,該會建議,提名方法每名提名委員會委員以不記名方式,投不多於候選人數目上限的票數;每名候選人必須獲得過半數委員支持;候選人數目為2人至3人。
該會又指,正式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過半數方可當選;如果在首輪投票中未有取得過半數,即由最高得票率的兩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當選人亦須公開作出一項法定聲明,表明他不是任何政黨的成員。另外,工聯會又提議,如果出現當選人得不到任命的情況,則安排重選;重選由提名程序重新開始,惟先前未能獲得任命的人士,不能再次參選。
被問到方案中要過半提委會成員確認才能成為候選人門檻是否過高,林淑儀強調,方案建議獲5%提委成員支持即可報名,沒有排除任何人「入閘」。而要求參選人要獲過半數提委會成員支持,是基於基本法條文列明,透過提委會以民主程序提名,該會理解是「機構提名」、是整體,倘只有三分一委員支持,其他三分二委員不同意,「怎可以叫作代表整個提名委員會?」
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亦補充指,「民主程序」是少數服從多數,為何過半數,是為了讓候選人認受性更高,「如果你話一個很低的提名門檻,就可成為候選人,就會有很多候選人,選的過程中,候選人認受性低。」他表示,工聯會的方案是「積極而穩健」,不想「誇誇其談」,又指社會上有些人提出全體選民提名特首候選人,再出來普選是「不實際」,根本上是「隨口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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