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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違規所涉及的海際大和、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兩家發行人和六名個人採取了不同的監管措施。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昨天披露,包括我武生物等六隻新股在年初首次公開發行(IPO)承銷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證監會對所涉及的海際大和、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兩家發行人和六名個人採取了不同的監管措施。證監會又通報,對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每周例會上表示,海際大和在我武生物承銷過程中,其副總經理和投行一部總經理在詢價敏感時間段內私下與投資者聯繫,且向不符合優先配售條件的投資者優先配售,事後再簽協議以滿足優先配售條件。為此,證監會對海際大和採取三個月暫不受理其證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等監管措施,對相關當事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疑違規配售及干擾報價
海際大和證券是上海證券與日本大和證券成立的合資投行,國泰君安證券稍早前收購了上海證券的控股權。
海通證券在承銷炬華科技時,向海通證券董事任職單位的關聯公司配售股票;在承銷慈銘體檢項目中,路演材料中有關發行人的信息超出招股說明書披露內容。證監會對海通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對慈銘體檢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
另外,東吳證券資本市場部人員在詢價敏感時間段內與投資者電話聯繫;國信證券在承銷天賜材料項目時,其研究員和銷售人員擅自披露個人對發行定價看法;東北證券在承銷天保重裝時,投資價值研報及路演材料中有關發行人信息超出招股書披露內容。東吳證券和東北證券都被證監會監管談話,相關個人被採取監管談話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鄧舸表示,證監會日後將更加突出事中監管和事後追責,將持續強化新股發行的過程監管和行為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存在異常情形的,將責令暫停或中止發行。他還表示,中國證券業協會針對上述違規情形,還將對相關違規主體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促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
年初,首批48家公司以新的新股發行制度重啟A股IPO,但在新股承銷中亦暴露出發行人和投行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集中在網下配售環節。中國證監會近期發布修訂後的新股發行相關制度後,市場預期新股IPO即將重啟。
昨天的發布會上,證監會並通報,對金谷源控股、深圳新都酒店、山東博匯紙業、天津國恒鐵路控股、吉林成城集團等5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鄧舸表示,在證券市場中,投資者的所有投資判斷都建立在信息的基礎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直接影響着投資者的利益。下一步,證監會將在繼續加大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的同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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