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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商討日投票經「篩選」後,選出三個方案全部包含「公民提名」。
根據「佔中」發起人的說法,進行6.22「公投」的方案必須經過商討日的討論,並且在最後商討日上經投票選出,其他落選的方案將不會用作「公投」,也不會增加其他問題。然而,當最終商討日上激進反對派主催的「公民提名」方案全數入圍,導致用作「佔中公投」方案全部變成「公提」之後,「佔中」發起人又擔心會令到溫和反對派的支持者杯葛「公投」,於是急急新加一條題目,詢問市民「倘政府方案不符國際標準,未能讓市民有真正的選擇,立法會是否應該否決」,以此增加投票率。
改章毫無諮詢 加題意在「救亡」
然而,「佔中」發起人不斷強調所謂商議式民主,即是任何決定、任何方案都必須經過參與者詳盡的商討才會付諸表決,絕非某些人人可以主導,將自身意志凌駕於眾人意願。但現在「佔中」卻因為擔心投票人數不足,在沒有商討、沒有諮詢外界之下,就「閉門造車」的臨時新增一個題目,這是公然丟棄商討理念,也是自打嘴巴。如果「佔中」發起人可以隨意在「公投」上新增其他問題,這樣所謂商討日就沒有任何意義,變成了一場政治騷。「佔中」在「公投」上公然搬龍門,明顯是誤導公眾,原因是新增的一條問題有嚴重導向性,故意將所謂「國際標準」凌駕於基本法之上,目的不過是混淆視聽,誘使一些並不支持「佔中」人士投票,製造虛假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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