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積金局建議為沒有或不想作投資選擇的僱員,設立強積金核心基金,有社福機構認為,核心基金應為市民提供基本保障, 以及應由政府或非牟利團體營運。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引進核心基金是一個小進步 ,但強調必須盡快取消對沖機制。
蔡海偉:利降行政費用
社聯表示,透過設立核心基金,可為市民提供行政、管理費低及標準化的選項,獲得基本保障,而積金局建議由基金公司營運核心基金。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認為,會分散供款總額,為了提高議價能力,以降低行政費用,政府應考慮由政府或非牟利的團體作為「公共受託人」去營運基金。
蔡海偉並指出,積金局亦要處理其他有關強積金的問題,包括以一筆過方式提取強積金所引發的風險、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互相抵銷而影響保障水平,以及對低收入的市民保障不足等問題。
鄧家彪:小進步未解三難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認為,積金局建議引進核心基金,諮詢公眾3個月是一個小進步 ,但並不足夠,未能解決強積金面對的三大問題,包括高收費、回報低,以及未有取消對沖。
他又批評,今次的諮詢文件沒有應業界的要求,直接由非牟利或法定機構或社會組織管理核心基金的投資。
鄧家彪重申,要求盡快取消對沖及設立法定的收費上限,供款人去年合共花費80多億元在強積金行政費,屬於龐大開支。
袁海文:未能提高競爭
民主黨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袁海文則稱,引入核心基金雖然較以往有助未有作出投資決定的市民,但由於核心基金仍是由不同強積金公司提供,未能有效提高競爭,同時亦促請政府及積金局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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